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同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0〕100号)、《同济大学超期研究生管理规定》(同济研(〔2019〕73号)等文件要求,以下学生作拟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
若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汽车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021-69589341) 提出陈述与申辩,否则,将按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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