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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耳—同济”新能源汽车人才培养项目(申请截止2012年4月15日)
发表时间:2012-03-15 阅读次数:

2010年4月21日,拜耳材料科技与同济大学正式签署一项谅解备忘录(MOU)。根据协议,拜耳将与同济大学分享双方在新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并在新领域开展合作,推动中国汽车行业的创新。另一方面,拜耳也旨在联合同济大学共同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进一步培养中国未来的新能源汽车人才,促进整个汽车行业价值链上的本土创新。

 项目评审标准和程序

 

Ø 项目申请:促进中心进行项目前期的推广和宣传工作,组织项目受益方进入有序合理及规范化的项目申请操作流程,提供项目申请所需的资格审核标准及材料。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

Ø 项目申请对象:汽车学院师生(申请出国时间为2012年)

Ø 项目的申请与评审原则:公平、公正、择优、择需。

Ø 项目申请资格及条件:详见(附件2)

Ø 项目评审:由项目监理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方汇总的申请者进行材料审核,并由项目监理委员会成员投票表决最终评审结果。评审审核表详见(附件3)

Ø 所有通过评审的申请者出国考察一系列表格详见(附件4)

Ø 通过审批的申请人会得到促进中心的部分或全额资助。申请者出国考察,依据项目协议附件一,每年派遣人数不超过7人且根据申请者需求可调整派遣时间。凡有申请人想延长考察时间,需通过监理委员会审批方可。监理委员会依据项目协议与章程对每年7个名额的时间段做出相应调整以满足部分申请者延长考察时间的要求。

        

项目联系人:陆琴华/向黎 (申请者请将附件1、 附件5等相关资料一式两份填妥于2012年4月15日前交至汽车学院办公室A312登记备案)

联系方式:13917586472,lqh@sp-fcv.org / tongjifa@gmail.com

地址:同济大学汽车学院A312室

“拜耳—同济”新能源汽车人才培养项目附件1234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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