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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同济大学汽车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启事
发表时间:2018-02-02 阅读次数:

(一)招聘人数

专职辅导员2人。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高校学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较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充沛精力和良好素质,在党组织领导下,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要负责大学生党建、团建、科技创新实践、社团文化建设,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等。

4、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本科阶段就读于全日制普通高校。

5、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曾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汽车、机械、思想政治教育及心理教育的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2018年3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个人简历、对辅导员工作认识简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主要获奖证书扫描件等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不超过10M)。发送至tjautoxgb@163.com及fdyzp@tongji.edu.cn,邮件名称请注明“汽车学院辅导员招聘-姓名”。

2、资格审查。学院辅导员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学院面试(参加笔试的人员、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3、现场确认。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自荐材料进行报名确认。没有进行报名确认的,视同放弃应聘。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4、面试。分校院两级面试,学院面试初步确定初步人选,报送学校,经学校面试通过后确定拟聘任人选。面试主要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思维能力、心理素质、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5、公示。学校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同济大学学生处网站主页公示。

6、体检。

7、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公示无问题且体检合格者,与我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四)聘用方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学校实际,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必须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六)联系方式

本启事由同济大学汽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1-69583780 曹老师(汽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咨询邮箱:tjautoxgb@163.com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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