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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7-09-14 阅读次数:
一、评奖流程及要求
1、评选范围
奖学金分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研究生奖学金(包括: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校外捐赠奖学金、特色单项奖学金(社会活动、创新创业))
2、工作安排
(1)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将相关材料核实填写《支撑材料清单》完毕后交到本班班长处;
(2)有意愿申请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将相关材料核实填写《支撑材料清单》完毕后交到本班班长处;
(3)班长汇总本班申请材料,初步审核综合成绩后统一将《奖学金自评分统计表》电子版汇总至研究生班长联络人;(即日起至9月22日 10:00)
(4)院(系)审核、评审,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新生奖)初步名单:9月22~29日;
(5)院(系)公示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新生奖)初步名单: 9月30~10月4日
(6)秘书处汇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含新生奖)材料和名单:10月9~10月10日
(7)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0月中旬
(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院(系)初步评审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特色单项奖学金面试:9月22~29日
(10)院(系)公示校级研究生奖学金初步名单:10月23~10月27日
(11)秘书处汇总校级研究生奖学金材料和名单:10月31~11月1日
(12)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校级研究生奖学金:11月中旬。
(13)学校公示校级研究生奖学金名单: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4)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15)奖金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行为学校将剥夺其一切评奖评优权利;
(2)所有申请同学应仔细阅读相关通知及文件,因个人原因没有按要求提交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3)部分奖学金是差额评选的,有一定的淘汰几率,同学选择的时候请留意;
(4)因同一参评学年中奖学金不可兼得,故在系统中提交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的同学,无法再次申请其他各类奖学金。届时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及所有奖学金申请者的材料,学院将按照各奖学金的要求,有权进行排序和调整。不服从奖项调剂的研究生,需在2017年9月21日奖学金申请截止日之内,向学院进行说明。
(5)研究生特色单项奖学金(社会活动、创新创业)除提交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交《同济大学汽车学院特色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并参加学院面试。


二、汽车学院评奖工作安排
1、2017年9月22日12:30,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提交申请材料、学院组织支撑材料初审、综合成绩互评,地点:汽车学院A311;
2、2017年9月26~29日:召开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房亮老师,联系电话: 69583780
2、特色单项奖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清单:
附件1、《汽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支撑材料清单与计分表》
附件2、《2017年汽车学院奖学金自评分统计表》
附件3、《汽车学院特色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
附件5、《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附件6、《汽车学院学生党员考评表》
附件7、《2017年汽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8、《2017年汽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9、《2017年汽车学院研究生特色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10、《关于评审2016-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2017年奖学金学院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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