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各位研究生:
为鼓励毕业研究生不断努力,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贡献,引导全校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始进行2012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请各学院(系、所)按照(99)研工发字第(07)号《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研究生学习生活指南》2009年9月版)规定的评选对象、比例、条件和程序,认真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应届毕业研究生请于2月20日~2月27日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研工管理”模块下点击“先进称号学生申请”,选择相应的“先进称号”,输入职务、联系电话、就业单位、联系地址、个人简历(250字以内)、个人事迹(700字以内)等相关信息后,保存并提交申请(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在申请时间段内,且院系尚未进行审核,可点击“收回”按钮收回已提交的申请,修改完成后重新保存并提交即可),然后正反打印《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交给所在学院(系、所)。登记表的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写,曾获得的奖励和荣誉须附上相应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发表论文须附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或录用通知复印件。
-
各学院(系、所)对本单位学生的申请进行评审,同时在2月28日~3月5日完成网上审核(用户须有“评先管理”模块的权限,登录后请选择“研工管理”下的“先进称号院系审核”;可选择相应的先进称号和年度后在记录列表右上方查阅提交上限人数< 名额>)。
-
各学院(系、所)请于3月5日前将本单位通过评审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相关附件材料以及盖章后的汇总表交给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
各学院(系、所)在评选过程中,要注意博士生和硕士生比例的均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