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同济大学“扬帆奖”评选与表彰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以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根据《关于印发〈同济大学“扬帆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同济学〔2020〕8号),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同济大学“扬帆奖”评选与表彰工作。
一、总体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提出,“要鼓励高校学生把视线投向国家发展的航程,把汗水洒在艰苦创业的舞台,到基层去、到西部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做成一番事业、做好一番事业。”同济大学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为工作目标,鼓励毕业生赴基层、重点领域建功立业,支持毕业生在服务国家与奉献社会的就业创业过程中获得个人的成长与成才,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校设立“扬帆奖”,对赴基层、西部、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优秀毕业生进行奖励与表彰。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同济大学2024届毕业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依据评选办法申请奖励: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志愿到基层单位、重点地区单位(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东北地区)以及学校重点引导领域单位就业,并已完成就业协议的签订、鉴证;
(四)参评人至少符合以下一种就业情况:
1.赴基层单位就业(见附件1);
2.在同济大学“青松计划”范围内就业创业(见附件2);
3.选调生;
4.在就业创业过程中具有突出影响力。
三、奖励额度及奖励名额
“扬帆奖”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对获评毕业生发放奖励金,其中:
特等奖每人奖励20000元,原则上不超过15名;
一等奖每人奖励10000元,原则上不超过30名;
二等奖每人奖励5000元,原则上不超过60名;
三等奖每人奖励3000元,原则上不超过100名。
四、评选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学生自主报名。2024年6月5日24点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陆“同济大学就业网”-“学生职业发展报名”模块-“ 同济大学2024年“扬帆奖”申请”项目,线上申报,附件上传电子版申请表(见附件3),个人风采照1张以及50字以内自我推荐语,提交所在学院进行初审。
(二)学院评审公示。各学院登录同济大学就业网查阅学生报名材料、审核学生参评资格、组织评审,在2024年6月11日17点前完成3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推荐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序,加盖学院公章),并于2024年6月11日17点将汇总表电子版、扫描件和公示图片发送到23157@tongji.edu.cn。
(三)学校组织终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终审小组,由终审小组评定最终等级。
(四)学校进行公示。终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公示7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在学校公示期间,师生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实名、书面向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意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与反馈。
(五)学校表彰宣传。学校采取适当形式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宣传,并发放奖励金。
五、其他说明
(一)已获得录用通知且非本人原因无法在毕业时完成就业协议书签订、鉴证的,申请人需提供用人单位录用函、拟录取公示等支撑材料,并提交关于推迟签约的说明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在评选表彰全过程期间发生违约,则取消参评资格;在获奖当年发生违约的,取消获奖资格、退还证书及奖励金。
(三)申请人在2024年9月底前请勿注销财务处绑定的有效银行卡。
附件:1.基层就业范围
2.同济大学“青松计划”就业引导范围
3.同济大学“扬帆奖”申请表
4.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同济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