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中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阅读附件1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自愿申请;
2、符合条件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24点前完成在线申请,过期不予办理。申请网址https://jcjy.xszz.edu.cn/loginHome,学生操作手册请见附件2,在线申请完毕后,务必同时登记以下回执二维码。
3、学院审核
4、学校复核
5、国家部门上报
特殊情况说明: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4年毕业生(含10月15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学生),未能在10月15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务必要在2024年10月15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5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如有特殊情况可联系王老师 18966495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