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同济大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现启动同济大学汽车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含校外捐赠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奖项类别
同济大学本科生校级奖学金类别包括: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三等奖、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本科生校外捐赠奖学金(太原奖学金、潍柴动力奖励基金、博世奖学金、拓普集团NVH奖学金、拓普集团NVH奖学金(特色单项奖)、联合电子奖学金、金力永磁奖学金、库博标准奖学金、郭谢碧蓉奖学金、新奥新能源奖学金、华特奖学金)等。
2. 评奖要求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学〔2018〕50号)》、《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汽内〔2019〕06号)》、《同济大学汽车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含校外捐赠奖学金)总名额》进行评选,具体各奖项参见各评定细则。评审办法及细则具体见《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汽内〔2019〕06号)》、学生手册(2019版)、及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网站(奖学金模块-奖学金政策与公告栏)。
3. 评奖流程
(1)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由学校及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相关通知,申请非社会活动奖学金的同学在截止时间前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附件中的《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本科生非社会活动奖学金综合绩点计算表》和《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个人贡献系数计算表》及相关书面支撑材料;申请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奖的同学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附件《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社会工作经历表》及相关书面支撑材料。在第一批奖学金评审工作中已提交申请材料的同学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2)学生工作办公室核实、统计、汇总、公示各年级学生的综合绩点排名和学生社会工作经历,非社会活动奖学金根据综合绩点排名进行初评,社会活动奖学金根据社会工作经历情况进行初评,形成获奖候选人名单。
(3)学生工作办公室将获奖候选人名单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委员会根据《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汽内〔2019〕06号)》,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根据学校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报学生处。
4. 时间节点
汽车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含校外捐赠奖学金)的评审时间为:11月2日-11月15日,请于11月6日17:00 前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相应纸质申请材料。
5. 其他说明
(1)在同一参评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生、校外捐赠奖学金不可兼得,社会活动奖学金可与以上奖学金兼得。
(2)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本单位具体负责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老师进行咨询。如有异议,及时向学院提出申诉,联系邮箱:18090@tongji.edu.cn。
附件: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汽内〔2019〕06号)》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本科生非社会活动奖学金综合绩点明细表》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本科生非社会活动奖学金综合绩点及个人贡献系数计算表》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社会工作经历表》
《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学〔2018〕50号)》
《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同济大学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定细则》
《同济大学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含校外捐赠奖学金)总名额》
同济大学学生处
同济大学学生事务中心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学工办
2019年11月2日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汽内〔2019〕06号)》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本科生非社会活动奖学金综合绩点明细表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本科生非社会活动奖学金综合绩点及个人贡献系数计算表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社会工作经历表
《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学〔2018〕50号)》
《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同济大学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定细则》
《同济大学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2018-2019学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含校外捐赠奖学金)总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