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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STUDENT WORK

关于开展第五届“同济大学追求卓越奖励基金”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3-12 阅读次数: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激励在校学生成长为德康能知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启动第五届“同济大学追求卓越奖励基金”学生奖评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选概况

“同济大学追求卓越奖励基金”在社会各界捐赠的基础上于2010年设立(简称追求卓越奖),并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开展了首届评审工作。追求卓越奖设追求卓越教师奖、追求卓越学生奖、追求卓越学生提名奖和追求卓越服务奖,每年评颁一次。

二、 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在读学生。

三、 奖励额度

追求卓越学生奖研究生、本科生各3名,每人奖励人民币5万元;追求卓越学生提名奖,每人奖励人民币3万元。评奖学年如无符合评奖标准的人选,相应奖项则空缺,宁缺毋滥,优中选优。

四、 推荐原则

1、追求卓越奖候选人由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各学院(系)、校机关部处、直属单位、校友组织均具有推荐资格;三名及以上追求卓越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具有联合推荐资格,但每位委员每学年仅能推荐一名候选人。各推荐组织推荐人数不得多于该奖项(不包括提名奖)额定获奖人数。

2、组织推荐时应注重候选人的品德修养和职业素养,重点体现候选人在本职岗位上追求卓越的精神,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或在社会中产生广泛影响力。

3、追求卓越奖候选人的主要支撑材料应为评奖前已取得并获确认的主要成果、先进事迹、社会评价。

4、追求卓越学生(提名)奖候选人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知识、能力、人格协调统一,全面发展,或道德品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某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取得广泛影响力。

五、 评选程序

追求卓越奖励基金学生奖的评选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推荐、初评、终评的方式,确定获奖名单,并将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请申报同学于2018年3月20日17:00前将纸质版推荐材料(追求卓越学生奖推荐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汽车学院学工办A205B,同时将电子版推荐材料(学生推荐表+150字个人介绍+2张生活照+1张证件照+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tjautoxg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追求卓越奖学金+姓名。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规范遵守,逾期视为无效。

 

联系人:王老师 69589714

 附件1:追求卓越学生奖推荐表

 关于开展第五届“同济大学追求卓越奖励基金”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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