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学院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 ||||||||||||||||||||
发表时间:2018-09-17 阅读次数: | ||||||||||||||||||||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2018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已经开始。经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商讨,按各年级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及其要求如下: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申请条件: 1. 符合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奖基本条件;(具体参见《同济大学学生手册(2018年版)》) 2.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评奖学年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并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 符合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奖基本条件; 2. 学习成绩优异,评奖学年的平均绩点不低于3.0; 3. 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认定符合困难标准),生活俭朴; 4. 参评学年中“形势与政策”课程成绩良以上,且评奖时不在违纪处分期内。 注意: 1. 同一评奖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冠名奖学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2. 参评学年考核中无不及格成绩,原则上,参评学年中每个学期的选修课程不少于18学分;其他不可参评情况参见《同济大学学生手册(2018年版)》; 3. 学生的学习成绩指参评学年所取得的成绩,学生个人成绩总表中记载的全部课程成绩均纳入平均绩点计算范围,并按参评年内实际取得的考核成绩计算。 4. 此次评选不包含今年转入汽车学院的学生(今年转入学生在原专业参评); 5. 2017-2018学年各年级绩点排名已公示在学院学生公务栏。由于学校评奖时间及公示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最终评奖成绩以2018年9月18日12:00导出的排名成绩为准,不因任何原因重新排名; 造型小班同学按学籍在各自学院参评。请有意向报名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同学,填好汽车学院奖学金报名表,在9月17日17:00前由各班班长收集完成将纸质版报名表交至宁远馆A205学工办曹卢老师处。同时,请各班班长填好申报学生班级汇总表,以“年级+班级”为邮件名,将电子版汇总表于9月17日17:00前发送至tjqcjiangxuejin@163.com,逾期不候。 (注意报名表和汇总表都必须提交,缺一不可,因自身原因遗漏其一的责任自负。) 其它奖项类别将于之后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做好准备! 汽车学院学工办 2018-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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