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大学生优秀典型,发挥模范作用,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展现青年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青年先锋力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2021学年同济大学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含本科、研究生,2021级新生除外,2020-2021学年在新生院就读的2020级本科生在新生院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考试成绩优良。
2. 参评优秀学生的本科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3. 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4. 所有参评学生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 参评学生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限班委、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社团骨干、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等学生干部参评。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社会活动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4.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院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 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审工作依据为《同济大学汽车
学院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定细则》(同济汽内〔2020〕06号),具体评审办法及细则见附件。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由学院团委在已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中进行提名,汽车学院可提名1个,并推荐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组织答辩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各学院提名的标兵如未能获得标兵称号,仍可参选非标兵(特别注意:此名额占用学院非标兵名额)。
(二)评选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1.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申报应由申请人上交电子及书面登记表和申请陈述,详见附件3-2、3-3、3-4。以上纸质版申报材料(书面登记表、申请陈述)请于2021年11月18日17:00前提交到学院团委A205B,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jautotw@163.com,邮件主题为【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姓名+学号】作为初审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2. 各级团组织务必保存所有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书面登记表、申请陈述、汇总表)一年期,以备复查。
3. 各奖项申报材料要求: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申请陈述中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不少于1500字;纸质登记表中基层意见栏以及书面汇总表需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初审材料不必完成)
4. 参评者至多可申报一个奖项。
四、奖励办法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按同济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给予奖励。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王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69589714
工作邮箱:tjautotw@163.com
附件:1.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定细则》(同济汽
内〔2020〕06号)
2.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
3.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登记表
4.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共青团同济大学汽车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