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同济大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通知 | ||||||||||||||||||||||||||||||||||||||||||||||||||||||
发表时间:2021-05-07 阅读次数: | ||||||||||||||||||||||||||||||||||||||||||||||||||||||
各班级: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沪教委规〔2020〕21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和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决定以学院、新生院各学堂为单位组织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此次活动月主题为“积极心理 舒展生活”,活动时间为2021年4—5月。 活动月要求以设计、绘制心理健康主题海报为特色活动,鼓励学生积极进行自我探索,提升学生自助互助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各学院需组织学生广泛参与,积极开展活动、并体现各学院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成效与特色。活动月的组织开展工作将作为年底各学院心理健康工作考核内容的一部分。
一、活动主题 积极心理 舒展生活 二、活动宗旨 以积极心理学为视角,致力于在学生群体中营造自我感觉舒适的情绪情感体验、有希望的未来计划、以及理性平和的健全人格,培养学生的耐挫力、抗逆力、自愈力,积极面对学业生活的各方面挑战。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相关的主题活动。 三、活动内容 本年活动月包含2个必选活动及1个自选活动,各学院在完成前2项必选活动之后,可积极申报开展一系列自选活动。 1.必选:“润心慧心,健康成长”心理健康主题海报征集 活动月以学生心理健康主题海报设计与绘制为主要特色,鼓励学生积极进行自我探索与创意表达,展示学生理性平和、自尊自信、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宣传普及性心理健康知识,体现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的特色与亮点。 各学院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征集活动,并至少提交1幅参赛作品。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组织校内评审,并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选。 参赛对象:在读学生 内容要求:紧扣主题,作品内容围绕以下三方面内容之一进行创作: (1)学生自我探索与创意表达; (2)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 (3)本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与亮点展示。 n 参赛作品要求标题鲜明,美观新颖,尺寸合规,须为原创,杜绝抄袭。 n 格式要求:手绘作品采用4K铅画纸;电脑打印作品材质不限,尺幅为4K(389mm*546mm)。 n 报送要求:海报作品电子版(手绘作品请扫描制作成电子版)扫描件以PDF形式保存为电子版、 参赛登记表(附件1)扫描件以PDF形式发送到心理中心,邮件名及文件名为:海报征集+院系名称+海报名称。并附带一张作者的个人生活照片(2M以上)。海报作品实物请妥善保管,心理中心将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报送2项优秀作品参与上海市评选,届时需提交实物。 n 版权申明:各学院提交的海报作品应授权同济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使用,包括印刷、制作光盘、展览、宣传等,并有机会参与上海市相关比赛,不做商业用途。 n 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 n 评选及展示 心理中心将组织专业评审委员会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选,并择优在心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进行发布。 2.必选: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 各学院需在4—5月期间,各班级组织开展至少1场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班会主题自拟,建议围绕学生日常生活中面临的心理困难或心理现象进行分析讨论,建议更多参考积极心理学的视角。 请各学院做好班会相关记录,尤其是学生们的反馈心得等有价值内容。并填写《班会开展统计表》(附件2)。 3.自选活动: 其他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及心理健康教育经验,积极申报打造本学院的特色品牌系列活动,活动场次及形式不限,需要填写项目申请书,心理中心将组织评审,选择优秀项目予以立项,并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支持。 n 开展前申报要求:请各学院根据策划填写《活动申报表》(附件3),并于4月9日前发送至心理中心邮箱,邮件名格式: XX学院+活动申报审批表。 n 心理中心将对各学院申报的活动方案进行汇总审核。并于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并立项,各学院需按项目计划开展活动。 n 活动开展时间为4月—5月。 四、活动评选 (1)优秀心理健康主题海报 校内评选拟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3等奖8名。其中,获评一等奖的2幅作品将选送参加市级奖项评选。 (2)优秀活动组织奖 全部活动结束后,请各学院填写《优秀活动组织奖申报表》(附件4),于5月20日前向心理中心递交活动月总结材料,并发送电子版至中心邮箱,邮件名:XX学院+活动总结材料。材料包括:活动总结、新闻稿、照片;师生参与活动期间的实录、评论和成长感悟等;其他可以表现活动特色的支持材料。 (注:该奖项仅限此次活动月开展的活动)。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9583780 提醒重要节点: n 4月9日前,拟开展自选心理活动的学院,需提交《活动申报表》(附件3)。 n 4月30日前,各学院提交心理健康教育海报作品及参赛登记表(附件1)。 n 5月20日前,各学院填写《班会开展统计表》(附件2)。 n 5月20日前,参加评选“优秀活动组织奖”的学院提交总结材料,填写《优秀活动组织奖申报表》(附件4)。 n 5月底,心理中心进行整体评选工作。
汽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活动月”优秀心理健康主题海报参赛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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