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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选调生]四川省2018年面向同济大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发表时间:2017-10-19 阅读次数: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实现“两个跨越”,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夯实治蜀兴川干部人才支持,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通知》(川组通〔2015〕74号)要求,现将我省2018年面向同济大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同济大学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务人民、建设伟大祖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才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8年12月31日);
(四)18周岁以上,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校级以上“青马工程”培养对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院系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担任副班长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受过处分的人员,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17年10月10日- 11月10日,按网络提示注册登陆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http://xds.gcdr.gov.cn),如实、准确填写《志愿书》和《四川省2018年选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式样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愿报名(每人可报3个职位,其中省直机关职位限博士研究生填报),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11月11日,由四川省委组织部安排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
完成报名后,请于11月11日17:00前将 电子版的推荐名册(附件) 和 电子版的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 发送至tj91zp@tongji.edu.cn ,  注明:姓名+四川选调生报名,学校将前期推荐。
      同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17年11月24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18年选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报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并将纸质盖章版材料交至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四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2办公室学校将出具推荐意见
(二)综合测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折合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4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查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并按准考证要求携带有关资料准时参加笔试。
面试采取个别面谈方式,重点查测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8年选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及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书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四川省委组织部根据测试情况,统一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
(三)考察、体检。在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综合考虑干部队伍结构、工作岗位需求、考生专业、测试总成绩、个人志愿、学校推荐意见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考察主要了解考生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公示。对拟录用人员,由四川省委组织部在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进行公示。
(五)确定选调名单。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四川省委组织部确定选调名单。
四、相关政策
考生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等到所录用单位或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分配到市(州)的,由市(州)委组织部根据编制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原则上根据市(州)需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个人志愿等,安排到市、县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学历、工作年限、工作需要等,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工作满1-2年(不含试用期),根据本人表现,进行多岗锻炼。进入市县机关工作,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结合本人意愿,适时安排到基层挂职锻炼。省、市、县委组织部对选调生实施跟踪考察培养。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优先重用、提拔或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培养,也可择优选用到上级机关。根据市(州)情况,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
考生到用人单位工作后,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考场设在北京、上海、武汉、成都,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四川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具体事宜请与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联系,联系电话:028-86603039,传真:028-86602645,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网址:http://xds.gcdr.gov.cn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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