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道路交通类非事业编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专业要求:车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专业,且本硕专业相近(见附表一)。
3、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获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原则上毕业于“985”或“211”工程院校。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二),并提供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扫描件(应届硕士尚未毕业的提供就业推荐书扫描件),一并发送到baochunjiang@lcu.edu.cn。
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10日截止。
2、资格审查: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持报名材料原件到学院进行审验。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与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相关。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聘用。笔试时间、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试讲)人选。
(2)面试(试讲):面试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试讲)成绩相加即为考试总成绩。
4、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学校考察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来校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东校区)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联系人:汽车学院包老师 0635-8239968;学院网址:http://qcxy.lcu.edu.cn/
聊城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5年4月10日
附表一
聊城大学汽车、道路交通类人才招聘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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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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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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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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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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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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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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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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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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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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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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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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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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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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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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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为车辆工程或汽车服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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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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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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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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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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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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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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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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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为交通运输或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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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2015年招聘汽车、交通类非事业编教师简章.doc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