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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发展CAREER DEVELOPMENT

聊城大学2015年招聘汽车、交通类非事业编教师简章(网申)
发表时间:2015-05-04 阅读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道路交通类非事业编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专业要求:车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专业,且本硕专业相近(见附表一)。

3、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获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原则上毕业于“985”或“211”工程院校。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二),并提供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扫描件(应届硕士尚未毕业的提供就业推荐书扫描件),一并发送到baochunjiang@lcu.edu.cn。

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10日截止。

2、资格审查: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持报名材料原件到学院进行审验。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与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相关。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聘用。笔试时间、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试讲)人选。

(2)面试(试讲):面试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试讲)成绩相加即为考试总成绩。

4、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学校考察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来校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东校区)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联系人:汽车学院包老师   0635-8239968;学院网址:http://qcxy.lcu.edu.cn/

                                      

聊城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5年4月10日

 

附表一

聊城大学汽车、道路交通类人才招聘计划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

研究方向

其它条件要求

1

教学科研

2

研究生

硕士

车辆工程

新能源汽车的优先

本科专业为车辆工程或汽车服务工程

2

教学科研

2

研究生

硕士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智能交通的优先

本科专业为交通运输或交通工程

 


聊城大学2015年招聘汽车、交通类非事业编教师简章.doc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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