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EN

学院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学校层面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4-23 阅读次数:

各学院(系):

    即日起将开展在校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学校层面的认定工作。

    此次学分认定对象为同济大学在校本科生。

一、成果认定范围:本科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各类创新成果。

二、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分为:1.各类竞赛获奖;2.学术论文发表;3.大学生创新项目及奖励;4.国家发明专利。

、具体学分认定办法:

1.2009级及之前的学生参见附件2“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08年6月经主管校长批准) ,2010级及之后的学生参见附件3“同济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5月)。

2.学生创新能力拓展学分优先认定为创新能力拓展项目学分,剩余学分可认定为“素质与能力拓展课”学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教体艺厅【2006】3号),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至少要在选修一门艺术选修课程并通过考核。因此艺术类选修课程不在可认定的范围内。

3.各类竞赛获奖认定学分的补充说明见附件1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4月21日至4月27日,学生登陆选课网http://xuanke.tongji.edu.cn/进行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申请登记,登记全部信息后,在网上直接打印申请表。同时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至学院(系)。学院(系)负责核实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包括学生竞赛获奖或科研课题获奖的证书、获奖文件或奖杯、论文、专利证等),并在复印件上盖章(原件核实后退还给学生)。

2.4月28日至5月4日,各学院(系)对复印件和申请表进行审核后在网上确认成果等级;每份申请表必须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学院还需直接在网上统一打印学院(系)申请清单并签字盖章。

3.5月5日中午12:00之前以学院(系)为单位提交学生申请材料(每份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申请表和复印件材料)学院清单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材料提交:四平路校区瑞安楼604室

联系人:姚老师(大学生创新项目、论文、发明专利),联系电话:65983473;

        同老师(竞赛),联系电话:65985425

4.5月20日之前,教务处对所有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完成学分认定工作。

五、其他

学院层面认定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项目学分的工作安排另见通知。

 关于学校层面创新学分认定(各类竞赛获奖)的补充说明.DOC
纸质材料于4月25号前交至学工办A315房亮老师处

返回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800号宁远馆 邮编:201804 

© 2017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 版权所有